由于没有看到意义或问题是超命题的,是在本性上不同于任何命题的,人们错失了本质性的东西——思维活动的发生、诸能力的运用。(DR 157)
所有概念都和问题相关联,没有问题概念就没有意义,而概念本身只能作为问题的解决被加以分离或理解。(WP 16)
人们要让我们同时相信“问题是现成给定的”和“问题消失在回答或解决之中”;在这双重方面下,问题只能是幽灵。人们要让我们相信思维活动,以及相对于这一活动而言的真与假只是随着探寻解决的活动开始的,而且它只关涉解决。(DR 158)
真正的自由在于决断的权力,在于构成问题自身的权力。(B15)
** 不能忽视的是,德勒兹授予问题这个概念的重要性与精确性,既跟随又超越了柏格森。哲学老师总是要求学生首先得“有问题”(«problématique»),至少在法国这是很平常的;但却很少见到老师们来努力界定这种状态,以至于整件事从一开始就萦绕着某种神秘的灵韵,它一定会生出常见的恐吓效果。德勒兹的整个教育学(pédagogie)就寓居于要在方法论和道义论上坚持问题的角色(令人信服的例子可详询他的课程录音与手稿,现在大量可用):一个陈述、一个概念,只有运作在与之相关的问题上才有意义。哲学问题一定是可陈述的,但不能混淆成论文里的日常剧作,即围绕着某个单一主题,矛盾地并置许多论题,乍一看每个都同等可行(在此,人们所谓的问题,无非是面对某个凭空摘出来的追问,造作地追踪对它的回应)。问题究竟授予了概念陈述以什么意义呢?这里追问的不是诸命题的直接意旨(signification immédiate):命题联系的只是情境予料(或者事态),它们本身恰恰缺乏问题域(la problématique)的区分原则或导向,而正是问题域使得它们能够进入联系、亦即缔造意义。问题,是打开意义之地平的行动,它包腋了概念的创造:追问的新的步调,在最熟悉的事物上打开了不寻常的视角,又或者在迄今一直视作无足轻重的事物上创造出了新的兴趣。确实,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承认这个事实;但承认它是一回事,从中提取出理论后果是另一回事。如果追问是问题的表达、是问题的可直接陈述的一侧(即便有时候哲学追问是隐含的),那至少可以从中导出两个同等可陈述的成分,它们使得哲学家在自然史的意义上成为了“肖像画家”或“历史学家”:分类学者或临床医生,他们专长于追踪或分化[差异化]记号政权(N 46, 136;WP 55)。第一,由遴选特定“无限运动”所界定的一副思想影像(混沌的新的剖面,新的思想平面);第二,实现它的概念人物(WP Chapters 2–3 又尤其是 54, 74, 80–3)。
结论一:意义的地平不是普遍的(参见“内在性平面”与“存在的单义性”词条)。结论二:哲学讨论纯属徒劳,它必然是在不同平面、从不同问题的视角来对某个作者提出了反驳,它无非是智性活动里轻佻与怀恨的部分。这不是说要废除交换,也不是说思想是独裁的——这就是德勒兹的“人口众多的孤独”的整个主题——而是说,对话的兴趣只在于偏移模式的协作,比如德勒兹与瓜塔里,又或者自由会话的模式,其间有省略、间断还有其它褶襞,都激发着哲学家(D1st part; WP 28–9, 139–40, 144–5)。最后是结论三:即便我们有权在哲学家那里要求论证,论证仍然服从于提出[设定](poser)问题的基本行动。
*** 提出问题的行动是哲学里不可还原的直观成分,它不意味着武断、也不意味着缺乏严谨:简单地说,它必然要回应不同于理性主义的其它标准,即思想得充分掌握自身;而严谨也得有不同于有效推理的别种德性。有效推理是要关注的次要目标,它是服从性的、可选可不选的(non facultative)。如果它只是可选的,那么对德勒兹式陈述的指示性特征的理解就会非常贫乏,这些陈述包括暗指的、枝节性的方面,要么是像《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》那样多韵、异质、间断的,要么像他晚年那些紧绷的文本里所采取的不匀、省略的步调(哲学阐明里的暗指和枝节之所以是正面特征,参见WP 23 and 159–60)。但如果推理的有效性是第一标准,那么整个哲学就掉进了明显矛盾的陷阱里:它是一堆站不住脚的悖论的集合,我们领会不了它们的意义和必要性。这么一来,哲学就是一个选择,或者它是诸种异质理性的非理性的创立者,两者是同一回事。非理性:从带有理性主义式乡愁的视角来看,这个词只能激起恐惧、或者辩护那些骇人的混杂,也就是说,这种思想不会穿过奠基的循环、也不会仅仅从域外、亦即从迫使人思考的某次相遇来断定其必要性(PS 16, 97; DR 139)。此种相遇所要求的标准,蕴含着要把思想约束在去思考那尚未思考的东西,它没有一个现成图式可加凭借来作出认知,也没有设定任何形式、允许它先天地提出某个对象[目标](objet)。在这一点上,哲学被证明不仅不能同任何恰切的内在信念相分离,也不能同领会里的非概念成分相分离,正是通过这一方式,哲学断言它可以向任何人表述自身(而非满足于一般与模糊的断言,说“每个人”在它面前都可以回到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它)。哲学无疑能够给它自己提供一个普遍形式的可能目标,但它能假定的始终只是一个总之过大的角色,而不是去面对奇异性,这样事实上还会抹消掉奇异性。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思考自身行动的思想,同时也在思考“实在经验”的条件,不论这些条件有多么罕见;也就是说,条件得以突变的诸条件测量了以之为条件的那些事物,因此,有的不是可能对象的普遍形式,而是不可还原的奇异性、是在“摸索实验”的路线里侵入进一次次响应的不可认知者(WP 41)、是对那些界定了“什么意味着思”、“问题的新的提出”的诸种特征的一次原初再分配。提出问题,不是由论证来辩护的:论证是必不可少的,但是逻辑上内在于问题域。此外,如果论证部署了融贯性(cohérence),追踪了概念内或概念间的各条路径,那么把论证和提问题的行动分离开来就是一场幻觉,因为论证所提供的一致性(consistance)只能从论证所遵从的逻辑有效性的规则里否定地得出,正如逻辑可能性仅仅规定了(conditionne)默认情况下会发生什么。显然,一个人如果自相矛盾,那么他什么都没说:甚至指出这一点压根就是无趣的。另一方面,命题的成真条件、推理的有效性,亦即这些信息性的特征,绝不能保证它有任何意义或趣味,也就是说,绝不能保证它们和某个问题有关。也就是说,逻辑的视角绝不会保卫我们远离愚蠢(bêtise)、远离那种混沌式冷漠[无差异],即在“信息”名义下,有效的评论成天都在煽动我们心灵:哲学不能自满于逻辑学家的一致性标准(要质疑的是否定了哲学的愚蠢,它比谬误更要紧,cf. NP 103 ff.; DR 148 ff., 159–60, 275–6; N 129–30)。正面来看,正是有着严格的事件性本质的概念成分彼此不可分离界定了一致性,严格的事件性本质指的是提出问题的行动,它部署了种种预期,然而严格的形式视角无能于去创建它,甚至它压根没有这个意图(WP 19–20, 140)。简而言之,概念化与论证之间没有实在的差异:两者都是同一个操作的追问,都是要细化并解决问题。在哲学中,没有可以自动论证的余地。因此,读者开始理解,为什么德勒兹可以说,即便“哲学由句子推进”(WP 22–4),“概念也不是推论性的”(或者哲学“不把命题链接在一起”)。在最终的分析里,这就是德勒兹的立场:非理性主义,但不是非逻辑主义;或者不如说,是非理性的逻辑。“非理性”,一方面指的是招致了思想行动的相遇(在这个意义上,它是“必要性”的关联项);另一面指的是的生成、逃逸线,它属于所有问题,它既在问题本身、也在横贯它从而被领会的对象之中。哲学为了回应它的挑战,发明出了一堆记号或症状的系统——在这个例子里,则尤其是概念的系统,“逻辑”指的正是这一系统的一致性。
本文译自
Zourabichvili, François. Deleuze: A philosophy of the event: Together with the vocabulary of Deleuze.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, 2012.
Zourabichvili, François. Le vocabulaire de Deleuze. Ellipses, 2003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