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“某些柏拉图主义者用了一个深奥的词来指代一种先于任何发展、任何部署、任何“外展”(“explication””)的原初状态:并合(complication),它把多包含在大一里,也肯定了繁多的统一。对他们而言,永恒似乎并非缺乏变化,甚至也不是无限实存的延展,而是时间自身的并合状态……”(PS 45)
** 并合这个概念有两个层次,对应于这个词的两种用法。首先,它表达了一种状态:诸种差异(发散序列、视角、强度或奇异性)彼此包含、彼此蕴含的状态(LS 297–8)。并合在这个意义上意味着共同蕴含(co-implication)、相互蕴含(implication réciproque)。此种状态是虚拟的特征,诸种析取在这里是被“包括”了的或“相容”的,它与实际之政权相对,实际的特征在于事物在不相容关系中是分离的(要么…要么…):因此,它不受矛盾律的掌控。因此,并合限定了第一类的繁复性,即内强的繁复性。这正是世界作为“混沌”的逻辑(DR 57, 124–5,280; LS 297–8)。
*** 但更深刻地,“并合”表达出了对两种相反运动的综合:一是从虚拟到实际的运动(外展、发展、展开),一是从实际到虚拟的运动(蕴含、包含、卷起——德勒兹在他的后期工作里称之为结晶化)(PS 89–90; EPS 16; L 6)。德勒兹不断强调,这两种运动不是相互对立,而是相互关联(PS 45–6; EPS 16; L 6)。正是并合把二者关联在了一起,因为正是它假定了一在繁多之中与繁多在一之中的内在性。我们一定不能把并合项的相互蕴含 混淆为 一在繁多之中与繁多在一之中的相互蕴含,因为后者来自于并合。由此引出了虚拟和实际这两种繁复性之间的联系,这表明他从起初的二元论超越到了一元论,这里,单一的自然在两极之间摆动:繁多蕴含着一,因为一处于外展状态;一蕴含着繁多,因为繁多处在并合状态。因此,并合概念的重要性就清楚了:它对立于大一的隐秘主权(哪怕在新柏拉图主义的历史里也是如此)。在没有分离或共同蕴含的特殊政权的条件(la condition d’un régime spécial d’inséparation ou de co-implication)下,它把繁多带进了起源。(这个特点使德勒兹区别于现象学、海德格尔,最后也区别于德里达)。同样清楚的是,并和概念所表达的操作的重要性在于,它把实际化和再分配、差异与重复这两种运动联系在一起,二者的共同运作交待了德勒兹的完整的世界图景。新柏拉图主义的“转变”,就是倒转了从大一走向繁多的“过程”,事实上没有能力在繁多的核心中施展再分配的运动;这并非其目标,因为它的回归还是导向了大一的充实(plénitude de l’Un),大一对于繁多的不加分化和冷漠[无差异](l’indifférenciation et l’indifférence)还是表明了一种超验性。作为并合,朝向一的上升是截然不同的(统一、繁多的直接综合、纯粹“差异者”),它从内部处理实际中的一切事物,并将其打开到其所蕴含的并合[复杂]的虚拟整体。并合的逻辑和存在之单义性的论点在这里是交叉的,这时,存在之名让步于生成那可差异化的名字。